服裝品牌起名規則及方法
一、品牌起名應該遵循以下規則:
1、符合品牌核心定位。
每個品牌都有自己的定位和價值取向。品牌名稱必然要符合企業屬性,表達品牌的定位和價值,便于傳播的一體化。
2、與競爭對手區隔化。
企業的競爭必須實現差異化。即比競爭對手提供“與眾不同的主張”隨著生活質量的提高和人本意識的強化,消費者要求產品能體現自我個性。如果沒有差異化,品牌將淹沒在 “人民的汪洋大!,都成為“同志”。
3、符合目標顧客價值審美個性。
消費模式步入多品種、小批量時代。就是同一群落的人群消費同類的產品也有不同的動機和感受。企業如果拿不出新招,細分市場,采用二維、三維戰略,創造細分,滿足目標顧客差異,而仍然沿用平面時代的“一體化”無細分戰略,將必死無疑。品牌名稱必須符合目標顧客的審美。
4、與良好視覺的圖案和符號相配。
“好馬配好鞍”。有了一個好名稱后,還要一個匹配的圖案和符號!耙粋成功的符號或標志,能整合和強化一個品牌的認同,加深消費者對品牌的獨特印象”。例如“耐克”(Nike)的鉤型商標,充滿動感,與名稱相得益彰。
二、品牌起名的方法與案例
1、以怪求勝:
21世紀是個性張揚的時代,人們不再人云亦云,特例獨行大行其道,一些前衛的服裝企業,往往注冊較“酷”的商標,以“怪”取勝,試圖一鳴(以名)驚人。
像“酷拉拉”、“例外”、“第五元素”、“情報站”、“芝麻開門”、“小魔魚”、“U2” 、“西瓜太郎”、“佐治小子”、“博士蛙”、“生活幾何”。夠怪吧。乍一看根本不像服裝品牌,與其說是表達服裝,不如說是表達一種“炫”的生活主張。
因為追求“反彈”和逆向,所以不難理解,象“哥弟”地道的男人名,卻成為女裝品牌名稱;“木頭人”表達的卻是“阿甘”式的大智。
2、以“名”得名。
有以著名設計師命名,如“范思哲”、“夏奈爾”、“三宅一生”、“皮爾卡丹”、“王化”、“馬克.張”;有以服裝業外名人進行延伸取名的,如“朱時茂”、“李寧”;有以歷史名人取名,如“成吉思汗”、“訶額倫”(成吉思汗的母親)、“愷撒”、“馬可波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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