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子起名同字不合“數”的原則:這里所講的數,實際上是講的命主所需要五行的能量大小之數。眾所周知,起名是根據命主的生辰八字有時包括歲運中所含金、木、水、火、土的多少,確定命主最需要補充哪方面的五行能量,再在命主的名字中作相應五行的能量補益。一般來講,因為子與父不同命是絕對的,故子與父的命中所需要補充的五行及其五行能量相同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因此,如果父子名字同字的話,就意味著父子名字中所含的五行及其五行的能量多數是相同的,這些五行及其能量是“父”當時根據自己命的需要所確定的,但現在卻未必適合“子”的需要,這樣父子起名同字就很難做到對孩子命中所需要的五行能量進行較好的補充的。
二、父子起名同字不合“理”的原則:這里所講的理,主要是指的是五行生克之易理。根據“父親”的生辰八字所取的名字其五行符合其“父親”的需要,但往往也不是說某人需要某種五行的能量時,這種五行的能量越多越好,而是凡事皆有一個度。當“孩子”起名與其父親同字時,一方面是進一步提升了其父親所需要五行的能量,反而有可能造成其父親所需要的五行的能量過剩,即五行的不平衡,五行的不平衡時就會產生刑克,即子克父的“坑爹”現象;另一方面是“孩子”名字中所包括的五行能量多數是孩子所不需要的五行能量甚至是孩子所忌諱的能量,這很顯然是對孩子有害無益的!由此我們不難看出,父子起名同字既坑爹,又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