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名人姓名屢被搶注商標的今天,我們需要反思如何完善現行的商標注冊審查制度,如何從根本上遏制惡意搶注、傍名人之風
IPAD商標大戰的硝煙還未散去,名人姓名被搶注成商標的事件又不斷上演。
近日,國內外刮起了一陣“Linsanity”林來瘋,美籍華裔職業籃球運動員林書豪迅速走紅。一些頭腦靈活的中國企業,隨即開始打起了林書豪姓名的主意。有媒體報道稱,江蘇無錫一家名不見經傳的公司于去年8月即申請了林書豪商標,引起輿論廣泛關注。
無獨有偶,本月,前NBA籃球明星——飛人喬丹在中國法院起訴中國知名的運動品牌喬丹體育(微博),稱其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權。
近期遭遇類似經歷的還有小甜甜布蘭妮、章子怡,謝霆鋒等眾多名人。在利益的驅使下,國內甚至出現了“職業注標人”、“商標倒爺”,他們依靠搶注、炒作、轉賣的方式大發其財,搶注行為正在走向專業化、產業化運作。
名人接連中招
NBA籃球新星林書豪,無疑是當下最炙手可熱的華人之一,但有消息爆料稱,林書豪名字的商標權早已不屬于林書豪本人,而是被一家中國企業搶注。
這家位于江蘇無錫、生產球類產品的小公司,在2011年8月以700美元的價格成功注冊了“林書豪”兩項商標,約合人民幣4460元,可用于第25類的服裝、鞋、帽和第28類的運動球類、游戲機、玩具等。而就美國《福布斯》雜志評估,林書豪名字的價值現已高達約1億元人民幣。
與此同時,有網友發現,林書豪拼音(www.linshuhao.com)的域名也被放在網上競拍,價格高達26萬元。
國家工商總局網站顯示,“林書豪”商標申請于去年8月獲批。我國商標權遵循時間先后原則,誰先注冊商標就歸誰,中國企業的這種行為,令林書豪本人及其商業合作伙伴耐克公司頭痛不已。據報道,林書豪在2010年與耐克簽下了三年代言合同。
從美國商標管理機構傳來的信息顯示,林書豪于2月13日申請注冊自己的外號“Linsanity”的商標。然而,他并非是“Linsanity”商標的唯一申請者。網站顯示,目前美國商標局已接到七份申請,林書豪要成為該商標的真正所有者,恐怕還需要一定的時間。
飛人喬丹的遭遇則與林書豪類似,國內一家名叫喬丹體育的公司于2002年注冊了“喬丹”、“QIAODAN”文字商標以及對應的圖形商標,其中“喬丹”中文文字商標還被認定為“馳名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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