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牌含義
做品牌首先要明白品牌的定義及與其相關的一些概念,如果不理解這些基本知識,而張口閉口大談特談品牌,那就有點讓人貽笑大方了。
1、關于品牌的定義,目前在業界還沒有形成定論有很多種說法,筆者比較認同菲利普科特勒博士對品牌的定義:品牌是一種名稱、術語、標記、符號或圖案,或是它們的相互組合,用以識別企業提供給某個或某群消費者的產品或服務,并使之與竟爭對手的產品或服務相區別。
2、關于品牌的資產,品牌知名度、品牌命名、品牌美譽度、品牌聯想度和品牌忠誠度是品牌的五項重要資產,也是被提及率最高的品牌專業術語,筆者認為把它們看做是品牌在消費者心目中發展的五個階段更為準確。
3、關于品牌的定位,指品牌想在目標消費者的心智中占據何種位置,首先要著眼于目標消費者的心理感受,其次對品牌形象進行設計,依據目標消費者的特征,設計產品屬性并傳播品牌價值,從而在目標顧客心中樹立該品牌的獨特位置。
4、關于品牌的文化,品牌文化是品牌價值的動力之源,與品牌歷史淵源相適宜的個性化品牌形象,獨特的具有豐富內涵的品牌文化的全面體現;品牌文化突出了企業外在的宣傳、整合優勢,將企業品牌理念有效地傳遞給消費者,進而占領消費者的心智,品牌文化是凝結在品牌上的企業精華。
5、關于品牌的延伸,指在市場上已有相當知名度與影響力的品牌,被運用到新的產品或服務上,以減少新產品或服務進入市場風險的一種策略,同時希望能夠快速占領市場和獲得消費者的青睞;品牌延伸主要分為橫向延伸和縱向延伸,橫向延伸是指向與現在品牌無緊密關系的產品或服務延伸,縱向延伸是指向現在品牌的同類產品或服務延伸;無論是橫向延伸還是縱向延伸,都必須非常慎重,因為現在品牌已在消費者心目中留下了固定的印象,想讓消費者接受一個新產品有很大難度。
6、關于品牌的分類,筆者認為按照載體可分為國家品牌、企業品牌、產品品牌和個人品牌;按照市場范圍可分為全球品牌、全國品牌和區域品牌。
二、品牌命名的原則方法
品牌命名(包括CI策劃企業命名)是用文字來表達的視覺識別系統中的基本要素之一。為產品取名實際上是選擇適當的詞或文字來代表商品。對消費者而言,品牌名稱是引起購買心理的需求信號,幫助消費者識別和記憶商品。品牌名稱的好壞,給消費者的聽覺和視覺刺激感受程度和心理上引起的聯想差別很大,從而對生產企業的認知感也不同。
在日常消費中,知名度高的品牌常常為人們所熟知、所追求,甚至有些迷信的成份。雖然消費者對品牌的印象取決于產品質量,然而品牌名稱的宣傳效果不能忽視。在市場上,人們首先要記住的是商品的名字,因此,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品牌名稱是品牌形象設計的主題和靈魂,品牌命名是創造成功品牌的第一步。
(-)品牌命名的原則
品牌名稱代表著一定的商品質量與特征,是企業經營信譽的象征和標志。經營者在為品牌命名時,一般應遵循一些基本原則。
1.易讀、易記、好念、上口。比如:康佳、格力、海爾等。
2.品牌名稱清新高雅、不落俗套,充分顯示商品品味,有助于建立和保持品牌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形象。比如:美的、太陽神、科龍等。
3.品牌名稱要有助于區別同類產品,建立產品個性。比如:娃哈哈、黑五類等。
4.品牌名稱要充分體現產品的屬性所能給消費者帶來的益處,從而通過視覺的刺激,使消費者產生對產品、對企業認知的需求。比如:“飄柔洗發水”、“健力寶 飲料”、“999胃素”等。
5.品牌名稱要符合大眾心理,能激發消費者的購買動機,使企業形象的樹立有一個立足點。如:中國電信、國航等。
6.名牌名稱有一定寓意,要能引起消費的聯想。如:“孔府家酒”、“滬州老窖”、“五糧液”等。
7.品牌名稱應注重民族習慣的差異性。
8.品牌標志是公眾識別品牌的指示器。如:“奔馳”汽車的三叉星環標志、麥當勞的大寫黃色“M”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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