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用意不良”
比方說,您正好從事化妝品的制造與販賣,于是異想天開.欲登錄“海洛英”做商標而讓消費者指名購買。那么您可能乘興而入商標局卻又敗興而出!因為“海洛英”一詞系與毒品不但同音又同義,顯然已經違反所謂善良風俗習慣之原則。再說,宣傳手段未免毒了些!既害人又害己!也許您會答辯:國外名牌香水的品牌更 “毒”,像“鴉片”(OPIUM)、像“毒藥”(POISON)??為什么她們會通過商標登錄?為什么紅粉佳人都躍躍欲試?這只能說是東西方國度不同、風俗不同、政風不同吧。比如國外就允許裸泳、****日光浴,而在國內的話,有關單位會立即判定您‘“妨害風化”或 “違反善良習俗”的意思是一樣的。含義不吉利是商業命名的大忌。因為它不但讓名字的主人產生不好的聯想、更重要的是它會影響到別人對主體的接受,不論主體是一個人、一個企業,還是一件商品,甚至連政治也會受到影響。1987年2月18日《參考消息》轉載了一條題為“為討吉利,港督正名”的消息:“港府與倫敦方面向時宣布,香港第27任總督魏德巍爵士改名為衛奕信,他會在4月19日下午抵港履新,陪同他赴港有包括其夫人及18歲幼子。在情人節即滿52歲的新港督根據普通話讀音改為‘魏德巍’,被不少港人批評改錯名:魏與魏雙鬼出格,魏諧音危,象征不吉利等。新港督于是根據港府提供的意見,決定采納改名建議。而港府發言人解釋采用上述新名字,主要是粵語發音與他的英文名字更為接近。而衛奕信這個名字代表了信任與保衛,而奕又指神采奕奕!彪y以置信的是,名字不吉居然關系到人們對一個官員的接受與否,可見影響之大。
忌“偏僻字”
商標名稱是供消費者呼叫的,本應考慮到用字的大眾化問題,然而令人遺憾的是有些商標在起名用字上也存在者一些十分嚴重的問題。某大豆蛋白粉廠則為自己的大豆蛋白粉、速溶豆乳品等類產品商標起名為“罡鳳”。這樣的商標不要說一般的農民、市民不認識,恐怕連大學里的老師也未必人人認識。我們很難設想這樣的商標能夠成為名牌商標,也很難設想這種商標的商品能夠在市場上暢銷。
有些人之所以使用冷僻字起名,是以為能否取出好名字從建恢于能否選到個好字眼。所以,一提到起名,首先想列的便是去翻《康熙字典》。殊不知,實際情況則恰好相反。
好的名字正像好的文章一樣,是在平淡中見神奇,而不是靠以冷僻字、多筆畫字和異體字!八耐ā、 “方正”、“金利農”、“康師傅”這些悅耳動聽的名字,哪一個不是常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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