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忌名稱冗長,沒有特色。
品牌商標的命名不能過于繁雜,過于冗長。要給人簡潔、易讀、易記的形象,如果命名過長,或者并沒有什么特色,那給人的印象將是粗糙、膚淺的,人們記憶它將不會太長久,更不必說是傳播企業形象了。如有一種產品品牌命名為“一代天驕”,看上去很有氣勢,借成吉思汗來命名,但由于名字太長,人們不大會注意他,而且有些人根本就不認識他,后來經專家指點,把其名改為“天驕”牌則大受人們的歡迎,因為“天驕”這個品名簡樸有力,易于理解!
二忌與其他品牌相仿。
兩個品牌有時會有相近性,這有偶然因素也有人為的故意模仿,但如果太相似,則會促使對方陷入兩敗俱傷境地。一個品牌可能會給另一個品牌服務,使一個品牌因而受到傷害,如美國的“固特立”和“固特異”,兩家公司不但名字相似,而且都生產銷售汽車輪胎,二者在市場上競爭時,“固特立”有一些不利,為扭轉局面,他們推出引人注目的廣告來加強品牌,“我們是另外一類人”在報紙上得到許多人的注意,然而并沒有得到美國車服用戶大眾的許多有利關注,因為其名稱“固特立”已注定永遠要居于比他更強的競爭者的下風。在國內使用“熊貓牌”、“長城牌”類似的品牌很多,相仿的更是不少。這就要求廠家和公司改變自己的營銷活動并同時更改自己的名字。避免名稱相近這一個誤區,就是要標新立異,讓別人難以模仿,另外商家設計品牌,也要廣泛收集相同產品的信息,以避免與別家名號相類似的情況!
[本文共有 2 頁,當前是第 1 頁] <<上一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