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名的原則
第一,無論餐館起什么店名(應符合《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都應以漢字表示。應以易讀、易記,念上去發音朗朗上口為宜,使顧客一聽到店名便能聽得清楚明白不發生歧義為準。如“新興烤鴨店”,聽后很容易被理解為“興興烤鴨店”或“星星烤鴨店”。再有“百百萬酒樓”很容易聽成“白百萬酒樓”。
給店起名時字數不易過多,否則顧客在讀出和記憶方面都會產生疑難,效果必然不好。比如“富蘭永福樓烤鴨家常菜館”,聽起來和叫起來都不順口,而且難記。時間一長不但印象不深,反而削弱了自家的知名度。
第二,起店名用字筆畫不易過多,或讀音生僻。這樣會給一般的顧客增添不必要的麻煩,像“酒家”、“冉冉家常菜館”。也就是說在給餐館起名時用詞應簡潔并使用正規的簡化字。
第三,餐館起名切忌太俗氣。有些名字不但聽起來叫人不那么舒服,而且也缺乏文化修養,甚至有些店名會讓顧客產生誤解。如“吃著看餐館”、“實心餃子店”“吃不了兜著走餐廳”及“威虎山土匪雞店”等,對于那些不能產生良好效果的店名,應盡量不予起用。
第四,給餐館起名一定要名實相符,不要把本來規模不大檔次一般的餐館,起名為XX飯店、XX大廈。還有些餐館在起名時費盡了心思,總想與名牌餐館混淆,采用移花接木以及音同字不同的手法起店名,如“譚佳菜”與譚家菜,“全聚得烤鴨店”與全聚德烤鴨店,“大糖梨烤鴨”、“大全梨烤鴨”與大鴨梨烤鴨等。要防止發生侵權嫌疑。
第五,給餐館起名切記注意有關法律禁忌的規定。起政治意識影響不好的店名會使顧客產生誤解,如“東洋飯店”、“民國火鍋城”、“大日本餐廳”這些店名會對社會造成不良的影響,都應禁用。
(2)起名的方法
第一,以姓氏起名。用姓氏為餐館起名早已有之,如譚家菜、烤肉季、羊羯子李、餡餅周等。這些店共同的特點不但店名突出自己的姓,而且從店名中能體現出其經營的具體內容。比如,烤肉季雖說不清名是什么,但可得知老板姓季,是一家經營北京烤肉的館子。諸如此類,那餡餅周也就是周姓老板開辦的一家既賣餡餅又賣粥的餐館。這種取名法能讓顧客一目了然,通過店名分析出所經營的具體內容。
第二,以地名起名。以一個城市的區、縣或街巷命名的餐館也不為少見。好處是突出地區,了解餐館的地理位置和方位,就餐更容易找到。比如,正陽門酒樓,一般應在前門大街周邊,再如地安門小吃店、新街口飯店即必定應該在地安門一帶和新街口周圍。但這里應提醒顧客,在北京由于重復的地名較多,特殊的情況也應三思,比如:“三里河烤鴨店”,三里河這個地名,北京至少有二處,一個是珠市口以東,稱之為崇文區的東三里河,一個是社會路大街以西,稱之為西城區的西三里河,兩地相距十幾公里。濱河路和順城街在京城同樣也不只一處,過去各個城門(外九里七門)都有叫作濱河路和順城街的。為了使顧客就餐方便,在餐館起店名時,更應把其店的詳細地址和方位告訴顧客。
第三,以風味起名。有些餐館起名不但有姓氏、地區,往往最主要的還是盡量突出自己的經營內容和具體的風味特色。如供應老北京面食的“老北京炸醬面大王”,供應正宗川菜的“金山城重慶火鍋城”,“功德林素菜館”等,顧客會一目了然的理解出是專供素食的餐館。
以風味起名的餐館,不但能使顧客一目了然其風味特色,方便頤客對菜肴的選定,而且還可節約顧客的時間,使用餐有的放矢。
除以上幾種給餐館起名的方法以外,還有許多值得提的內容供參考。
如以一至十從百至千的數字起名法。像“一晶居”、“兩義軒”、“三鮮燒麥館”、“四海酒家”等以此類推。還有選用方位起名法,如東、南、西、北、中、上、下、左、右等。還有用寓意起名法,如福、祿、壽、喜等。當然還可舉出許多起名的方式方法,但所起的店名要與餐館的具體內涵有關聯并切合實際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