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名乃人生一件大事,孩子的父母也會窮盡心思,翻遍辭書,歷時數月,甚至多人參與討論,各持一詞拿不定主意的大有人。著名作家張愛玲有一篇文章寫到命名的情況,頗為精彩:
為人取名字是一種輕便的、小規模的創造。舊時代的祖父,冬天兩腳擱在腳爐上,吸著水煙,為新添的孫兒取名字,叫他什么他就是什么。叫他光楣,他就得努力光大門楣;叫他祖蔭,叫他承祖,他就得常常記起祖父;叫他荷生,他的命里就多了一點六月的池塘的顏色。除了小說里的人,很少有人是名副其實的,(往往適得其反,名字代表一種需要,一種缺乏。窮人十有九個叫金貴,阿富,大有。)但是無論如何,名字是與一個人的外貌品性打成一片,造成整個的印象的。因此取名是一種創造。
我喜歡替人取名字,雖然我還沒有機會實行過。似乎只有做父母的和鄉下的塾師有這權利。除了他們,就數買丫頭的老爺太太與舞女大班了?上н@些人每每敷衍塞責;因為有例可援,小孩該叫毛頭,二毛頭,三毛頭,丫頭該叫如意,舞女該叫曼娜。 天主教的神父與耶穌教的牧師也給受洗禮的嬰兒取名字,(想必這是他們的職業中最有興趣的一部分)但是他們永遠跳不出喬治,瑪麗,伊麗莎白的圈子。
回想到我們中國人,有整個的王云五大字典供我們搜尋兩個適當的字來代表我們自己,有這么豐富的選擇范疇,而仍舊有人心甘情愿地叫秀珍,叫子靜,似乎是不可饒恕的了。 有人說,名字不過符號而已,沒有多大意義。在紙面上擁護這一說者頗矛,可是他們自己也還是使用著精心結構的筆名。當然這不過是人情之常。誰不愿意出眾一點?
為什么一個人要有幾個名字呢?因為一個人是多方面的。同是一個人,父母心目中的他與辦公室里所見的他,就截然不同--地位不同,距離不同。有人喜歡在四壁與天花板上鑲滿了鏡子,時時刻刻從不同的角度端詳自己,百看不厭。多取名字,也是同樣的自我膨脹。 像這一類的自我膨脹,既于他人無礙,何妨用以自娛?雖然是一種精神上的浪費,我們中國人素來是傾向于美的糜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