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蹭“名家”字號渾水摸魚,在北京將成為禁區。老字號、馳名商標、文化名家名人姓名、大專院校名稱以及“北京禮物”,都將受到全行業保護,其他企業未經授權不得隨意使用其作為商號。
由市工商局和市委宣傳部共同草擬的《支持文化產業發展促進首都文化大繁榮的工作意見》征求意見稿昨日出臺,提出了規范文化中介、發展有形文化市場等多項優惠及規范措施。
企業名稱與企業商標和老字號密不可分!豆ぷ饕庖姟诽岢觯厚Y名商標、著名商標和北京區域內經商業部門確認的“老字號”所有人可以向工商機關申請在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工作中對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文字部分和老字號予以保護。除非獲得同意授權,否則工商局在全行業內不再核準與其相同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商號,以此防止“傍名牌”。
《工作意見》同時支持推出名人名家品牌,提出,經市級以上文化部門確認的名家名人可以向市工商局申請全行業內保護其姓名、名。大專院校也可以向市工商局申請保護本院校的名稱和簡稱。這就意味著,諸如“北大”、“清華”等名稱,除非獲得該院校同意授權,新登記的企業將無法再使用這樣的名稱作為商號。
此外,“北京禮物”也被納入行業保護范疇。經市旅游委確定的“北京禮物”旅游商品品牌運營商以及直營店,可以在名稱中使用“北京禮物”字樣,也可通過合約的方式授權其他投資人、企業、個體工商戶在名稱中使用該字樣。經過授權使用的,要到市旅游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優惠
■放寬文化企業集團設立條件:降低準入門檻,集團母公司注冊資本限額由5000萬降低到3000萬元人民幣,控股子公司數量由5個降低到3個,母子公司注冊資本之和由1億元降低到5000萬元人民幣。
■文化企業集團連鎖企業集中辦理登記注冊:文化集團連鎖企業門店達到10家(含)以上的企業,可向市工商局統一申請辦理各門店的登記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