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高管宿某利用職務之便報銷6萬元發票的事情東窗事發,是因為妻子的舉報。妻子大義滅親的原因,則是因為宿某有了婚外情。目前,宿某涉嫌貪污罪已被移送海淀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權力在握開始腐敗
宿某1995年大學畢業后,分配到一家國企的濟南分公司。12年中,他從財務處的普通員工,成為總會計師。2007年,宿某調到另一家國企擔任財務部要職,其職責是審核下屬公司的資金申請。宿某一下變成了下屬公司的“錢袋子”,實權在握。
然而宿某的收入并沒有隨之增加,加之在北京生活開銷大幅增加,生活狀況甚至不如從前。
情形很快峰回路轉。宿某曾經就職的企業面臨困難,找宿某幫忙。而宿某在京處理專項工作支出的費用,包括交通費、餐飲費、住宿費等經老東家的審批后可實報實銷。而實際情況是,凡是宿某拿來的發票沒經實質審核就全額報銷了。
于是宿某利用辦理公事實報實銷之機,將自己在家樂福超市購物小票開成發票,混在因公發票中拿到濟南公司報銷,金額近6萬元。
蘿卜白菜公款報銷
宿某沒想到檢察機關會突然找上門來。原來檢察機關收到了一封宿某妻子的舉報信。偵查員在調看發票所附小票時,小票上的內容讓他們感到驚訝:蘿卜、白菜、醬油等這些日常生活用品,全部拿到濟南公司報銷。
但是當偵查員與宿某正面交鋒時,宿某矢口否認自己的犯罪事實,辯解稱:這些發票是其妻子私下放在其正常的業務發票中去的,他根本不知道里面夾著生活開銷發票。而其妻則一口咬定報銷發票的事情是其丈夫一手操作的。
偵查工作陷入兩人口供不一致的僵局,假設沒有其他證據證明這些發票到底是如何拿到公司報銷的,就不能判定宿某具有侵吞、竊取、騙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主觀目的。
偵查員隨后調取報銷的發票。這些在北京家樂福開具的發票一共22張其中15張是連號,但在報銷時是有意隔開的,將15張連號的發票故意分數次報銷,以掩人耳目。對此,宿某一時百口莫辯,最終認罪。
丈夫外遇妻子滅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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