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部門目前正在制定的人名用字規范表,引來了社會各界的關注。
針對一些人認為規范姓名用字限制了公民起名自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的有關人士表示了不同意見,認為用生僻字做名字在生活中會引起諸多不便。
警方有關人士介紹說,如果在名字中出現了生僻字或自造字,因為這些字電腦里沒有,所以在辦理戶口簿或身份證時,就需要民警用手工填寫;而手寫的身份證在其他部門檢驗時,就容易被懷疑是假證而無法通過。
目前政府部門大都已實現電腦聯網辦公,制作身份證也已實現網上傳遞,但生僻字或自造字計算機不能識別,通過手寫不能網上傳遞,所以若用傳統方法人工制證,既浪費時間也影響效率。
此外,護照上的名字按照國際慣例都應該是打印的,如果上面出現手寫的痕跡,在國外常會被認為是假護照而引來麻煩。
記者從人口管理處了解到,姓名立法在世界上很常見,如日本的“姓名用字規范表”及戶籍法中對姓名文字的使用范圍做了限制;有的國家或地區姓名法規定得更細,比如有的地方規定重名不能太多,上戶口時如果已經有3個人使用同一個名字,那么這個名字就不能再進行登記。
有關人士表示,制定人名用字規范表并不是為了限制誰的自由,而是為了在生活中讓大家都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