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孩子如何理財,如何掙錢,也就是培養孩子的生存能力,實踐表明教孩子理財可分為三個時期:
一、學前期(五歲之前):此階段需傳授一些簡單知識,切記大多數學前兒童無法理解抽象概念,他們只對具體的東西感興趣。例如,應該告訴孩子:
1、雖然一角的硬幣比五分的硬幣小,但卻更值錢。
2、硬幣可以用來換取他們想要的其它一些東西。
3、電視上的玩具買回家后并不會像電視上那樣漂亮,而且也并非那樣好玩。
4、用玩具來存錢會很好玩。
5、并不是你想要的每一樣東西都能得到,即使這個東西近在咫尺。
在對孩子進行教育時,你得考慮到他們的年齡?赡苣阗M盡了口舌,而孩子仍堅持想要那個東西,這沒有什么奇怪的。重要的是,要讓孩子習慣聽到你說不,并解釋為什么。
二、童年(6—11歲)孩子進入童年期(小學、初中)后,學習主動性加強,處理有關錢的問題的能力也有所提高。因此,加強孩子的紀律性及責任感為這一階段重要任務,家長應教育孩子:
1、可以有零花錢,但不可要求預支。
2、用自己的錢買電影票、零食或游戲卡片。
3、去超市帶上購物清單,挑幾樣便宜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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