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孩子起一個好名字,是天下父母的共同心愿。像岳飛(鵬舉)就是“好名字”,即便如“狗!币活,也不是沒有意義,按民間的說法,名賤好養。中國古代為后代起名字很講究,足以自成姓名學。名字誰來起,通常不出家族之門。一定意義上講,給孩子命名似乎是父母的天賦人權,父母借此將對孩子的美好期望表達出來,并獲得相應的社會認同。至今還記得,小時候在老家,有一位祖父為給后輩起一個好名字,特地去翻《康熙字典》,極為莊重恭敬。過去,當然也有請人為孩子起名字的,那都是情有特殊,但絕沒有用錢買名字的。
時移事易,歷史步入21世紀,三百六十行之外竟然新誕一個“取名業”。媒體報道,“80后”父母催熱天價取名公司,為孩子起名最高需萬元。(7月11日《中國新聞網》)。這是不是歷史的進步?也許有人說,取名字是私人的事情,與歷史何干?我覺得,名字問題亦小亦大,往大處說,它關乎民族文化的傳承。以是觀之,“天價取名”,不可取也!
花錢取名是商業法則對民間文化的侵蝕:名字成為商品,可以按質論價。據此,岳飛的名字一定要比“狗!敝靛X得多。世間每個人也都可以把自己的名字拿去“稱一稱”,看看價值幾何。經濟危機來了,“好名字”或許還能賣個好價錢。當然,這純屬玩笑,絕沒人當真?墒,在“取名公司”那里,“好名字”還真有好價錢,有人賣,也有人買。媒體告訴我們,取名公司的生意還日見紅火,“業務迅猛增長,目前提供取名服務的公司已較以前增長數倍”。
不過,恰如朱自清《荷塘月色》中的一句話所言:“熱鬧是他們的,我什么也沒有”。非但如此,我有的是一絲憂慮。
姓名是一種獨特的文化,但它不能被商品化。試想,每一個孩子生下來,家長都到取名公司去“買”名字,錢少的得一個“差名字”,而錢多的則得一個“好名字”。結果,連名字都打上了等級的烙印,這符合現代社會的平等精神嗎?民間文化是傳統文化的根,給孩子起名字就有濃烈的傳統味,代代相沿,家家傳續。如果這也市場化了,我們失掉的恐怕不只是一種古老的習慣。
名字最基本的功能是用作個體識別的社會符號,它和公民身份號一樣,而后者僅僅是一串數字。找公司為孩子起名字顯然不是為了滿足這個功能,而是為了求一個好的字面含義。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以來,年輕人的名字確實比“前輩”雅了不少,甚至有的為標新立異而用生僻字、異體字。也許“水漲船高”,如今的“80后”父母感覺到為孩子起名字更難了,于是不得不“找市場”。表面看,取名公司干的是讓“80后”感到畏難的文化活,其實,這不是真相,業內人士向媒體透露,“取名過程大多根據寶寶的生日等資料,都是工作人員查找姓名資料隨便取名”。
還是常言說得好:只有錯買的,沒有錯賣的。給寶寶起名字需理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