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食品安全形勢嚴峻,商家在食品標簽上經常使用一些具有欺騙性的文字來誤導消費者。近日,國家衛生部修訂了國家強制性標準 GB7718-2011《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該標準將于明年4月20日正式實施。
新修訂的標準規定了食品標簽應符合法律規定,并且真實準確、通俗易懂。同時規定標簽應該醒目,而且不得包含暗示性的語言、圖形和符號或者暗示具有預防和治療疾病的功效。標簽應使用規范的漢字,若使用拼音,則拼音不應大于相應的漢字。預包裝食品標簽標示應包括食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和規格等內容。
標示“新創名稱”、“奇特名稱”、“音譯名稱”、“牌號名稱”、“地區俚語名稱”或“商標名稱”等含有易使人誤解食品屬性的文字或術語(詞語)時,應在所示名稱的同一展示版面鄰近部位,使用同一字號標示食品真實屬性的專用名稱。食品標簽上應當標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同時應清晰標示預包裝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